丈夫赠婚外情人百万,妻子起诉追回,法律如何守护婚姻财产防火墙?
婚姻背叛背后的“百万赠与”纠纷
张女士(化名)与丈夫王某(化名)结婚十余年,共同打拼积累了可观的家业,一次偶然的机会,她发现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,不仅长期与婚外情人李某(化名)保持不正当关系,还通过银行转账、购买房产、支付奢侈品消费等方式,累计向李某转账及支出款项高达百万元,这些资金多来自夫妻共同经营公司的收益及家庭存款,部分甚至是以王某个人名义借贷所得。 皇冠入口
愤怒与失望之下,张女士将丈夫王某及情人李某一同告上法庭,请求法院判令李某返还全部赠与款项,并要求王某对返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,案件审理中,王某辩称“赠与款项是个人收入,自愿赠与李某”,而李某则坚称“款项是王某自愿赠与的恋爱礼物,不存在返还义务”,这场因婚姻背叛引发的财产纠纷,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:丈夫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给情人,妻子究竟能否追回?
法律焦点: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侵犯,赠与情人为何无效?
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: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,该赠与行为是否有效?妻子能否主张返还? 对此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作出了明确规定,为妻子张女士的诉求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。
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生产经营收益、知识产权收益等,为夫妻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,第1066条进一步明确:“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”这意味着,对于夫妻共同财产,任何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重要财产作处理决定,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 亚星会员注册
本案中,百万元款项显然远超“日常生活需要”的范畴,丈夫王某在未与张女士协商的情况下,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,显然侵犯了张女士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,属于无权处分行为。 皇冠代理端口
赠与情人因“违背公序良俗”而无效
万利游戏app注册 尽管王某辩称“赠与是自愿的”,但《民法典》第153条明确规定:“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”第8条也规定:“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不得违反公序良俗,应当遵循诚信原则,秉持诚实,恪守承诺。”
亚星官网入口登录 婚外情本身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,与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相悖,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,不仅损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,也破坏了婚姻家庭这一社会基本单元的稳定,无论从夫妻忠实义务还是社会公序良俗角度,该赠与行为均因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而自始无效。
情人“不当得利”应返还财产
既然赠与行为无效,李某取得的财产便失去法律依据,构成“不当得利”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985条,没有合法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返还不当利益,张女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所有权人,有权要求李某返还全部赠与款项,至于王某的连带责任,因其作为赠与行为的直接实施者,若存在恶意串通或共同侵权,需与李某承担连带返还义务,具体需结合案件证据(如款项是否明知为夫妻共同财产、是否协助转移财产等)认定。 欧博abg
司法实践:法院如何裁判类似案件?
近年来,因婚外情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频发,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裁判规则已形成明确共识: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,赠与行为无效,情人应返还全部财产。
欧博allbet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“杨某诉张某、李某赠与合同纠纷案”中,法院认定:丈夫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,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50万元转账给婚外情人李某,该行为既侵犯了妻子杨某的财产权,也违背了公序良俗,赠与合同无效,判决李某返还全部50万元,类似地,在“王某与陈某赠与合同纠纷案”中,法院亦支持妻子诉求,判令情人返还丈夫转账的120万元及对应利息。
值得注意的是,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,通常会重点审查三个问题:一是涉案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;二是赠与行为是否超出“日常生活需要”且未经另一方同意;三是赠与行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,只要满足上述条件,妻子的返还请求几乎都会得到支持。
法律意义:守护婚姻财产“防火墙”,彰显司法价值
亚星官网平台 本案的典型意义,不仅在于为张女士追回了百万财产,更在于通过司法裁判明确了“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侵犯”的法律底线,为婚姻家庭财产关系筑起了坚实的“防火墙”。
保护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
欧博官网平台 婚姻关系中的“忠诚义务”不仅包括情感上的专一,也涵盖财产上的共同管理与尊重。《民法典》通过赋予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,并否定将共同财产赠